办理房产遗嘱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国内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港、澳、台居民:身份证、通行证
外国人:护照
遗嘱/遗赠人婚姻状况证明
结婚证
夫妻关系证明书
离婚证
丧偶证明等
房地产权证
存款凭证
股票等
如本人书写有困难,可申请代为草拟,经遗嘱人或遗赠人核对无误后签名并捺指印确认
遗嘱/遗赠人与受益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等
房产的登记状况
对房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写明遗嘱继承人信息
制作遗嘱的日期以及本人的签名
权利证明 房屋产权证、发票等表彰遗嘱人拥有所有权或者他物权的证明材料遗嘱人的身份证明、户口本
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遗嘱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老人的死亡证明
通常由医疗机构或公安机关出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