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的公积金冲抵方式分为两种:按月冲抵和按年冲抵,借款人可自愿选择。
同套房屋申请贷款不可以提取使用缴存余额,只能用于冲抵偿还公积金月还款额。
每月18日利用公积金账户余额自动偿还每月的贷款本息。
冲抵完成后,贷款职工可以通过公积金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自助查询冲抵结果。
如果因公积金账户金额不足等原因冲抵失败,则当月需正常还款。
同套房屋申请贷款可以提取使用缴存余额,提取时应保留申贷余额。
每年5月20日公积金余额直接冲抵贷款本金,冲抵到百元。
按年冲抵方式有两种:
月还款额不变,期限缩短。
月还款额下降,期限不变。
申请程序
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
户口簿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婚姻证明。
申请人携上述材料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并填写《德州市住房公积金委托按年冲抵还贷协议书》。
注意事项
冲抵业务需要提前规划,确保公积金账户余额充足,以避免冲抵失败。
夫妻双方如果都有住房公积金账户,可以同时冲抵,冲抵顺序为先冲抵主贷人账户余额,再冲抵配偶账户余额。
建议:
选择合适的冲抵方式,可以减轻每月的还款压力或缩短贷款年限。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材料,确保申请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