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牌保留需要以下手续:
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机动车转移或注册申请表
车辆交强险凭证
年检合格证明
整车出厂合格证
机动车来历证明
购置税完税证明
车辆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各种资料
车牌号使用满1年
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三年以上
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注销登记后,需要在两年内提出申请
先办理原车的注销登记
在6个月内携带身份证、原车注销证明等资料到车管所申请保留号牌
车管所审核通过后,发放临时号牌,待新车上牌时再制作正式车牌
如果车主的身份证信息有变动,还需进行相应的变更登记
旧车牌需上交,新车主才能合法启用新车牌
申请原机动车号牌号码时,必须确保在办理转移登记或注销登记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
建议车主在办理车牌保留手续时,提前准备好所有相关证件,并确保所有条件和时效性要求都符合规定,以避免因手续不全或错过申请期限而影响保留车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