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起诉的步骤如下:
起诉状:根据法院要求起草,载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原告的身份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或其他组织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被告的身份材料:如身份证复印件或企业登记信息,若无法获取,可申请法院调查令。
证据材料:按照证据清单的顺序排列并提供复印件。
现场提交:亲自前往法院立案窗口,将起诉材料提交给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审查后,若符合立案条件,会当场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若不符合,会告知补充材料或不予受理的理由。
网上提交:通过法院的网上立案平台,按照系统提示填写起诉状和上传证据材料。法院会在规定时间内审查,并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审查结果。
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缓、免交,但需在预交期内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交视为自动撤诉。
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要手续和交齐材料后,会在七天内办理立案手续。立案后,法院会在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需在15日内进行答辩。
法院排期开庭,提前3日通知当事人开庭时间、地点、承办人。公开审理的案件会提前3日进行公告。
建议:
提前准备好所有必要的起诉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若不熟悉法律程序,可咨询律师或法律援助机构,以确保起诉过程顺利。
留意法院的通知,按时参加庭审,并按照法院的要求完成各项诉讼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