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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贷款怎么做账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6 00:16:24    

质押贷款的账务处理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步骤:

收当动产或财产权利并发放质押贷款时

按贷款金额,借记“质押贷款”科目。

按实际支付的货币资金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按预收的综合费用金额,贷记“预收综合费”科目。

收回质押贷款时

按收回贷款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按计提的质押贷款损失准备,借记“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的质押贷款损失准备”科目。

按质押贷款账面余额,贷记“质押贷款”科目。

按借贷双方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资产减值损失”科目。

定期或每年年度终了对质押贷款进行全面检查

对于不能收回的质押贷款应当查明原因,追究责任。

对确实无法收回的,经批准后确认为减值损失,冲销提取的贷款损失准备。

经批准将质押贷款确认为呆账时,按确认的减值损失金额,借记“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的质押贷款损失准备”科目,贷记“质押贷款”科目。

已确认并转销的呆账损失,如以后又收回的,按收回的金额,借记“质押贷款”科目,贷记“贷款损失准备——计提的质押贷款损失准备”科目;同时,借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贷记“质押贷款”科目。

本科目应按当户和当物类别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

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典当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发放的质押贷款。

示例

存单质押贷款

1. 将质押的存款计入“其他货币资金”中:

借:其他货币资金(存款单金额)

贷:银行存款

2. 收到贷款时:

借:银行存款(贷款金额)

贷:短期借款/长期借款

3. 支付贷款时:

借:短期借款/长期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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