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的租金税率如下:
月租金收入不足20000元的,免征营业税。
月租金收入超过20000元的,按“服务业—租赁业”依5%的税率缴纳营业税,同时还需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防洪费和地方教育附加。
按“财产租赁所得”计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1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应依次扣除财产租赁过程中缴纳的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该出租财产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以及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按租金收入12%征收房产税。
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计算。
以实际缴纳的营业税额为基数,分别按7%(市区)、5%(县城、建制镇)或1%(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营业税额的3%征收教育费附加。
建议:
在计算租金税时,建议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或专业会计师,以确保准确计算并遵守当地的具体规定。
不同地区的税率可能有所不同,因此需要根据出租店铺的具体位置来确定适用的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