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人员应当享有以下待遇:
劳务派遣人员享有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工资由劳务派遣公司支付,而加班工资、绩效奖金等福利由用工单位支付。
劳务派遣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劳务派遣人员同样有权获得住房公积金,由派遣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
劳务派遣人员还应享有餐补、健康体检、带薪休假、交通差旅、节日礼品等福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务派遣单位必须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并确保劳动者享有合法权益。
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劳务派遣人员有权在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依法参加工会,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以上待遇旨在保障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得到公平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