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居住证具有多方面的用途和优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由居住地的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安排就读。
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在本市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报名参加春季高考和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
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免费享受就业信息咨询、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享受相关权益。
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登记等车务手续。
可以在本市申请办理普通护照,赴港、澳、台通行证及各类签注。
可以在本市注册工商营业执照,以技术入股或者投资等方式创办企业。
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有参与居住地社区事务的权利。
居住证持有人可以为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随迁子女申请在本市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由居住地的区县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安排就读。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在本市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报名参加春季高考和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
通过积分方式取得本市常住户口后,其投靠落户的随迁子女可申请在本市参加普通高中和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
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建立居民健康档案、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传染病防治、预防接种、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居住证持有人可以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免费享受计划生育相关技术服务。
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参加本市有关评选表彰。
综上所述,天津居住证不仅为持有者提供了教育、就业、社保、住房、证照办理等方面的便利和优惠,还使其享有参与居住地社区事务的权利和其他一系列公共服务。这些权益使得居住证成为外来务工人员融入天津市、享受本地居民待遇的重要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