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赠予公证的流程如下:
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正式的公证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必要的身份证件、赠与文书(如合同、遗嘱等)及财产所有权证明等材料。
公证处对申请材料及事项进行细致的调查核实,确保公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不完整或疑问的材料,公证处会通知当事人进行补充。
经审查,公证处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将依法制作并出具公证书。公证书以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赠与书,明确赠与人与受赠人的信息、赠与理由、标的物详情及赠与人的意思表示。
赠与物的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若赠与物为共有财产,需提供共有人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若为集体所有,则需提交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若为全民所有,则需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办理公证需缴纳公证费,具体费用为房产价值的千分之一。
双方共同到房地产管理机构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提交以下证明资料:申请书、身份证件、原房地产产权证、赠与书及公证书、契税收据。
办理完上述手续后,房屋将正式过户给受赠人。
建议:
赠与房产公证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多个步骤和材料。为确保顺利完成公证,建议当事人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详细咨询当地公证处,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