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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怎么算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04 20:34:26    

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的计算方式如下:

基本计算方式

经济补偿金通常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如果工作时间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工资基数

经济补偿金的基数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工资”是指劳动者的应得工资,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特殊情况

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其他注意事项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示例计算

假设劳动者A在用人单位工作了5年,其月工资为6000元,那么其经济补偿金计算如下:

工作年限:5年

月工资:6000元

经济补偿金 = 5年 × 6000元/年 = 30000元

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赔偿金:

赔偿金 = 2 × 30000元 = 60000元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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