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活动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要求招标活动的信息要公开透明,包括招标程序、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评标标准和方法、中标结果等,确保所有潜在投标者能够及时获得相关信息,平等参与竞争。
要求招标人平等对待所有潜在投标者,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或排斥任何投标者,确保每个投标者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竞争。
要求招标人按照统一的标准和方法评审投标文件,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性,不偏袒或歧视任何投标者。
要求招投标各方都应遵守诚实信用的要求,不得有欺诈、虚假陈述或其他不诚信的行为。
这些原则共同构成了招投标活动的法律基础,旨在确保招投标过程的透明性、公正性和合法性,保护所有参与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