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的男职工陪产假为 15天。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不少于三十天,男方享受护理假不少于十五天,并且假期视为出勤,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