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交通事故后,警察通常会在 十日之内联系肇事车主或相关人员。具体时间可能因案件的具体情况和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而有所不同。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解释:
交警一般会在事故发生后的十天内与您联系。
如果事故较为严重或涉及逃逸,交警会在查获逃逸者和车辆后的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如果受害者没有报案或报案未被受理,或者受害者无法提供有用的信息给警方,交警可能无法在十天内联系到相关人员。
对于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案件,应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明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现场调查后尽快联系车主,以便于后续处理和责任认定。
综上所述,发生交通事故后,警察通常会在十日之内联系肇事车主或相关人员,以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如果超过这个期限没有联系,建议受害者主动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联系,了解案件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