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农民工面临拖欠工资的问题时,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有工会的单位,可首先向工会反映情况,通过工会与用工方进行交涉。
若单位还没有成立工会组织,也可直接向用工方提出协商要求。
被拖欠工资的工人还可联合起来,向用工方提出集体协商要求,给他们施加压力。
可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各地劳动局基本都有专门处理该类投诉的部门。
委托律师进行追讨:通过律师进行调解,调解不果可申请劳动仲裁;若对仲裁不满的话还可以提起诉讼。
向劳动部门投诉解决: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第一项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争议比较大,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通过劳动投诉无法解决的,劳动者只能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以仲裁的方式来解决双方的纠纷。
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的,除一裁终局的裁决,单位不能起诉的外,其它裁决任何一方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对于这种违法行为,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建议农民工在遇到拖欠工资问题时,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果,再通过上述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在整个过程中,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