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交接的责任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及时处理问题:对于工作交接过程中当时可以处理的问题,移交人应处理完毕后再进行交接。
协助熟悉工作关系:移交人应协助接手人熟悉各种工作关系,并在交接后由接手人继续处理。
承担故意隐瞒问题的责任:如果移交人故意隐瞒问题,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履行法定义务:移交人需履行法定义务,并办理完工作交接手续后,用人单位也应履行法定义务。
对结果负责:对于需要跨期执行的正常工作任务,接手人应继续处理并在交接后承担全部责任。
及时清点实物:在实物交接中,接手人需仔细确认物品的数量和状态,并对结果负责。
业务交接的承接:业务交接中,接手人需要领会并继续执行相关工作,对业务结果负责。
制定交接流程和标准:用人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工作交接流程和标准,确保离职员工能顺利完成交接。
记录交接过程:应有记录交接过程的证据,如交接清单、会议纪要等,以备不时之需。
支付经济补偿:在办结工作交接时,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追究未交接的后果:如果劳动者未进行工作交接,用人单位可以暂不支付经济补偿金,并保留追究损失的权利。
《劳动合同法》第50条第2款规定,劳动者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按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列举了用人单位违反法律的情形,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在某些情况下要求赔偿。
《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了会计人员调动或离岗离职时必须办理的工作交接手续。
总结:
工作交接的责任分为移交人、接手人和用人单位的责任。移交人需处理即时问题、协助接手人、承担故意隐瞒问题的责任,并履行法定义务。接手人需对交接后的业务结果负责,并确保实物交接的准确性。用人单位则需制定交接流程、记录交接过程,并在劳动者未履行交接义务时采取相应措施。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工作交接的顺利进行,减少纠纷,维护用人单位的正常运营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