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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事由有哪些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2 23:58:41    

可以申请仲裁的事由包括以下几方面:

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履行、变更、中止、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含部分无效)、事实劳动关系、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职工流动、用人单位裁减人员、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争议

因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类型的纠纷也可以申请仲裁:

合同纠纷:

包括一般民事、经济合同纠纷,技术合同纠纷,著作权合同纠纷,房地产合同纠纷,涉外经济合同纠纷,海事、海商合同纠纷,其他民事经济合同纠纷等。

行政合同:

范畴内的争议,由于在“合同”主体平等与否、权利义务关系对等与否等方面与民事经济合同有较大差异,对这类纠纷不能采用处理民事经济纠纷的仲裁方式而应通过行政途径或者诉讼程序解决。

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主要是指侵权纠纷,这类纠纷在海事、房地产、产品质量、知识产权领域较为多见。

综上所述,仲裁事由涵盖了劳动纠纷、合同纠纷、行政合同争议以及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等多个方面。具体适用哪种仲裁方式,需根据纠纷的性质和具体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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