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人出庭作证通常发生在民事诉讼的审理阶段,具体流程如下:
当事人需要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人民法院提交证人出庭作证的申请。
人民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申请理由正当、合法,法院会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证人应当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证人在接到法院通知后,应当在开庭时间准备材料并出庭作证。
证人在庭审中需接受当事人的质询以及审判人员的询问,可能还包括证人之间的对质。
证人作证后,其证言将作为证据提交给法庭。
法庭会对证人的证言进行核查,在质证后证人可以退庭。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证人在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或在人民法院调查、询问等双方当事人在场时陈述证言,这也被视为出庭作证。此外,如果双方当事人同意,证人可以以其他方式作证,如书面证言,但无正当理由未出庭的证人以书面方式提供的证言,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