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三省又称“东三省”,是东北地区的三个省级行政区,分别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
可是,大家也许不知道,早在清朝还没有在东北设省之前,“东三省”就成了这片土地的称呼。
清朝的行政区划与今天相似,以1820年为例,当时,清朝把疆域划分为十八个省、五个将军辖区和藏青蒙疆四藩部。十八省:直隶、山东、山西、河南、陕西、湖南、湖北、安徽、江苏、浙江、江西、四川、福建、广东、广西、甘肃、云南、贵州。
五个将军辖区:盛京、吉林、黑龙江、伊犁、乌里雅苏台。
所以,当时的关外,也就是今天的东北地区并未设省,但是,当时的人已经将关外这片土地用“东三省”来称呼了。
《清高宗实录》(起自雍正十三年、1735年八月,止于嘉庆四年、1799年正月)载:“定简放东三省副都统城守尉例。论盛京(辽宁省)、吉林、黑龙江等处,向因风俗淳朴,地方宁谧,是以三省旗员皆放本处之人,即副都统、城守尉大员亦有简放本处者……”
《大清会典》(清康熙二十九年、1690年)指出嘉庆年间:“留都曰盛京,其北曰吉林,又北曰黑龙江,是为东三省。”
嘉庆时西清所撰《黑龙江外纪》一书中也称:“黑龙江今为东三省之一。”
在清朝前期,东北还未设省,就已称呼东北地区的将军辖地为“东三省”了,这一称呼,比东北设立行省提前了100多年。
还没有建立任何行省,就已经称为“东三省”,那又是为啥呢?
清朝为了巩固八旗制度,长期在东北实行军政一体化管理的将军管理模式。将山海关以东、黑龙江以南的大片广袤疆域,一直归三位武将管辖,即驻奉天(今沈阳)的盛京将军,驻吉林的吉林将军,驻齐齐哈尔的黑龙江将军,他们分别统辖着满洲八旗、蒙古八旗与汉人八旗。
在清朝官民心中,关外的三位将军等同于其他行省的督抚,所以,他们所辖的地区也被叫成了省。于是,在清朝的公文中,奉天、吉林、黑龙江也习惯被称作奉省、吉省、黑省,或统称东三省。
借此,再说说中国古代的行政制度。首先就是分封制,也叫分封诸侯制度。从商代就已经开始分封诸侯了,称号有侯和伯等。
西周曾大规模地封地,诸侯在其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也有服从天子命令、定期朝贡、提供赋役、维护周室安全的责任。
春秋战国时,适应中央集权的郡县制逐渐取代分封制。秦始皇统一全国,普遍推行郡县制,废除分封制,建立了第一个中央集权的王朝。
郡县制是以郡统县的两级地方管理行政制度,中央垂直管理地方,地方官员由皇帝直接任免,使地方处在中央的管辖之下,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和国家统一。标志着官僚政治取代血缘政治,是中国由贵族封建制度走向封建专制制度的标志。
行省制是13世纪以来中国的主要行政模式,起源于元朝,明清两朝得到发展,最终影响了现代中国的行政体制。忽必烈建元朝后,正式在朝廷设置中书省总领全国政务,时称“都省”。元朝在全国共设10个行省,即岭北、辽阳、河南江北、陕西、四川、甘肃、云南、江浙省、江西、湖广。而山东、山西、河北和内蒙古等地则称为“腹里”,由中书省直辖。明代洪武年间,朱元璋不喜欢“行省”的称谓,改称“布政使司”。明代中期已经形成了两京、十三布政使司,俗称还是十三省。到了清朝,又正式使用行省的称呼,清朝前期有十八个行省。然而东北在清朝皇帝的心中比较特殊,把东北视为“龙兴之地”,采用了独特的管辖办法。
当时东北的盛京(沈阳)、吉林、黑龙江三个行政区和十八行省没什么区别,但那时不叫行省,把这里分为三个将军辖区。
满清设置东北将军辖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保护这里,不允许汉人移民东北,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担心自己在关内站不稳,如果形势危急,他们就重回关外。
满洲人入关之后盛京(沈阳)成为陪都,设置一位官员负责管理,到了康熙元年称为辽东将军,康熙四年称奉天将军,乾隆二十二年称盛京将军。吉林将军在康熙元年叫宁古塔将军,康熙十五年治所迁徙到吉林,也是乾隆二十二年改称吉林将军。康熙二十二年将吉林将军旗下副都统萨布素派到瑷珲城治理军务,提升为黑龙江将军,康熙三十八年将军衙门迁到齐齐哈尔。
1907年(光绪33年),清廷下令,改东北将军辖区为东北行省,设置东三省总督。东三省分别是奉天省(省会奉天府)、吉林省(省会吉林府)、黑龙江省(省会龙江府)。除了省会地名和今天有差别,大致就是如今的东北了。
中华民国建立之后,初期保留了清朝的行政区划,东北依然是3个省,另外设立热河、察哈尔、绥远、川边、直属理藩院5个特别行政区。北洋政府统治结束之后,1928年中华民国颁布新的行政区划,热河成为关外4省之一,省会在承德,这就是“东北四省“的由来。
1945年日本投降后,国民政府在东北设立了9省:辽宁省、安东省、辽北省、吉林省、松江省、合江省、黑龙江省、嫩江省、兴安省,即把原来的东三省每一个省分成三个省,安东省、辽北省原为辽宁省的一部分;松江省、合江省原为吉林省的一部分;嫩江省、兴安省原为黑龙江省的一部分。 除了设置9个省外,在东北还设有三个直辖市,直属于行政院,分别是大连市、沈阳市和哈尔滨市。
而伪满洲国行政区,1934年划为14个省和两个特别市:安东省;奉天省;锦州省;吉林省;热河省;间岛省;黑河省;三江省;龙江省;滨江省;兴安东省;兴安西省;兴安南省;兴安北省;新京特别市;哈尔滨特别市。
1939年更改为19个省和一个特别市:安东省;奉天省;锦州省;吉林省;热河省;间岛省;黑河省;三江省;龙江省;滨江省;兴安东省;兴安西省;兴安南省;兴安北省;牡丹江省;通化省;东安省;北安省;四平省;新京特别市。
1949年建国之后,全国共设立华北、西北、东北、华东、中南、西南六个大行政区,东北大区被划分为6个省,分别是辽东省(省会丹东)、辽西省(省会锦州)、吉林省(省会吉林)、黑龙江省(省会齐齐哈尔)、松江省(省会先哈尔滨后牡丹江)和热河省(省会承德)。
1954年大行政区制度撤销,东北划分为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1955年热河省撤销,分别并入河北、辽宁、内蒙古。原来的直辖市全部改为普通市,吉林省省会从吉林市迁到长春,黑龙江省省会从齐齐哈尔迁到哈尔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