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行为税包括以下几种:
为了加强城市的维护建设,而对特定行为征收的税。
对经济活动中签立的各种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等文件征收的税。
为了引导投资方向,对固定资产投资行为征收的税。
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出售建筑物时所产生的价格增值部分征收的税。
对屠宰牲畜的行为征收的税。
对举办筵席的行为征收的税。
契税:
对不动产的买卖、赠与或交换等行为征收的税。
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对特定污染排放行为征收的税。
对烟草产品的生产、收购等环节征收的税。
对车辆和船只的使用行为征收的税。
对商品交易行为征收的税。
对使用燃油的行为征收的税。
对建筑行为征收的税。
这些行为税主要是为了对某些特定行为进行限制或开辟某些财源,具有灵活性和临时性,一般作为地方政府筹集地方财政资金的一种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