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缔行为通常使用以下文书:
正式决定取缔某一行为或单位的文书,内容包括违法事实、处理建议、扣押物品清单等。该文书由卫生监督机构、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签署,并注明日期。
通知当事人或其单位将被取缔的文书,通常会明确指出违法行为、法律依据、整改期限等。该文书由相关管理部门发出,例如镇规划建设管理所。
向公众通报取缔决定的文书,内容包括取缔的原因、依据、具体措施等。该文书通常由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等较高级别的行政部门发出。
这些文书在形式和内容上有所不同,但都旨在明确取缔行为、依据及具体措施,以确保法律执行的透明度和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