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凭证可以到 所在地地税分局开具。具体方式如下:
个人办理
个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征收分局窗口即可开具个人纳税证明,同时需提供单位的税号。
通过网络和自助办税终端,个人可以查询、打印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和纳税清单。
单位的财务工作人员可以拿着缴税清单和相关证明去税务局开具纳税证明。
如果单位是个税明细申报户,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单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开具。
个人可以登录当地地税局网站,在“个人所得税专区”栏目打印纳税证明。
部分地方还支持通过税务局官网或自助办税终端进行查询和打印。
建议选择最方便的方式进行办理,例如通过网络或自助终端,可以节省时间和精力。如果需要单位协助,也可以由单位财务人员代为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