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医保的报销流程如下:
收据原件
住院费用结算单
出院诊断证明
留观证明或死亡证明复印件
药品、检查及治疗费用明细(急诊留观需盖有“急诊章”的医疗保险处方或急诊科急诊处方)
社会保障卡、《市医疗保险手册》
医院全额结账证明和单位情况说明
办理人需将上述材料提交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进行受理
受理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医保中心将在当日完成审核、结算和支付工作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审查材料并批准后,申请人将领取《社会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单》,之后可以进行报销
申请材料不齐全的情况下,申请人需在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补正材料,逾期不补正则视为撤回申请。补正材料后,申请人可在法定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
建议:
报销前请确保所有材料齐全,并按照要求格式整理。
可以通过“浙里办手机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线上申请,以简化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