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项票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发票合规性
进项发票应当符合税法规定的开票要求,包括开票日期、发票号码、发票代码、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销售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商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金额、税率、税额等信息。
发票必须是入库当月发出的有效发票,并且需要包含清楚的有效税号、商品名称、规格、单价、数量、单位等信息,以便于税务机关验证其有效性。
增值税发票要求票面整洁、清晰,所有必要内容如开票日期、发票代码、发票号、购货方税号、销货方税号、不含税总金额、总税额、密文等字迹清楚,没有划痕。
进项发票所对应的商品或服务必须与企业经营业务有直接的关联,即必须用于企业的正常经营活动,而非个人消费或其他非经营用途。
未进行认证或认证未通过的防伪税控专用发票,不得申报抵扣。
增值税进项发票要求从开票日期起180天之内认证。
认证后,如果属于“无法认证”、“购货方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和“认证不符”中的“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的发票可退回销货方,并由销货方重开,其余情况都为不得抵扣并要移送稽查。
增值税进项发票要求当月认证发票,当月抵扣。新办一般纳税人商业企业在辅导期(半年内)内,要求当月认证通过后,次月持《稽核相符通知书》才可抵扣。
外贸型企业要求进项发票与报关单的品名、数量、单位一致,规格型号可以不一致。品名、数量、单位这三个一个标点符号都不可以差,否则系统比对不通过,影响退税。
生产型企业对进项发票没有特定要求,只需正常开13%的原材料专票即可。
发票上的品名型号需与报关单上的品名型号一致,单位名称与报关单上的法定单位或申报单位至少有一个应对应上。
发票上的计量单位与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计量单位至少有一个应相符。
存在销售折扣的货物,正价行次与折扣行次应一一对应,不得出现同一折扣行次对应多个正价行次。
同一发票上多个行次的相同货物,对应出口货物报关单上同一项次的商品时,应在进货明细申报表上按发票的行次分行录入,不得合并录入为一条进货明细。
因开票有误需要开票方红冲重开的,请涉及企业申请进货凭证信息回退后,将发票所有联次退回开票方自行申请红字信息表,不建议由购买方申请红字信息表。
综上所述,企业在处理进项票时,必须严格遵守上述要求,以确保合规性和顺利抵扣进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