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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退休职工注意!这些情况医保需续缴,速自查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6-24 08:17:00    

近日,西安市医疗保障局发布退休职工医保续缴指南,明确退休职工是否需要续缴医保与缴费年限相关,并列出需要续缴的具体情形,帮助退休职工准确判断自身情况。

目前,西安市职工医保规定,参保职工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最低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且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其中,2016年退休的实际缴费年限(累计或连续)应达到10年,2017年以后每年增加1年实际缴费年限,至2021年达到15年为止。满足上述条件的参保职工,退休后无需再缴纳医保,即可享受相应的医保报销待遇。

需继续缴纳医保的情况有两种。

一是缴费满年限但未达退休年龄:若参保职工已缴足最低缴费年限,但尚未达到退休年龄,仍需继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二是达退休年龄但未达最低缴费年限:当参保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却未缴足最低缴费年限时,需按退休时西安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7%继续缴费,或一次性缴纳达到规定最低缴费年限的费用。

西安市医疗保障局提醒退休职工,及时对照自身情况,确定是否需要续缴医保,以确保医保待遇不受影响。

西安报业全媒体首席记者 马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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