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这是不少企业在招聘公告中列出的硬性要求。记者采访多位企业招聘负责人发现,年龄是其招聘时的重要考量因素,即便不在招聘公告中明示,在筛选简历时也会着重考虑。近年来,关于取消35岁招聘限制的呼声越来越高。已有部分企业在招聘时放宽年龄限制。(6月9日《工人日报》)
35岁,本应是职业生涯的黄金阶段,是个人专业技能、经验积累和综合素质全面提升的时期,却被不少企业当成了招聘与裁员的一道分水岭。有人调侃:“35岁前是‘人力资源’,35岁后就成了‘人力成本’。”更值得警惕的是,年龄歧视正在形成代际传递的恶性循环。当“80后”开始遭遇“35岁危机”,“90后”已提前陷入“30岁焦虑”,这种全民性的年龄恐慌正在消解社会奋斗精神。
“35岁门槛”从何而来?一方面,社会对“35岁+”人群的刻板印象在作祟。多年来,人们普遍认为高龄劳动者精力不充沛、学习能力差、薪资预期高、医疗支出及退休福利成本大,而年轻人则正好相反,“便宜又听话”。另一方面,公务员和国企招聘中的年龄限制产生示范效应。从1994年起,我国报考公务员的条件之一就是年龄为35周岁以下,三十多年的政策延续,从用人导向上引得企业纷纷效仿。
当前,我国正实施渐进式延迟退休政策,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在这一背景下,破除就业年龄限制具有更为迫切的现实意义。近年来,山东、新疆等地已率先在事业单位招聘中将部分岗位年龄放宽至45周岁,北京、辽宁等地部分国企也在跟进调整,这些探索值得肯定。但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需要多管齐下、系统推进。
立法保障,让破除年龄歧视“有法可依”。应尽快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将年龄明确列为禁止歧视事由,并配套制定歧视认定标准和处罚措施。司法机关可通过发布指导性案例统一裁判尺度,实行举证责任倒置,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劳动监察部门应将年龄歧视纳入日常监管,建立招聘广告审查机制,对违规企业予以公示惩戒。
政策引导,鼓励企业“不拘一格用人才”。政府可通过税收优惠、社保补贴等激励措施,鼓励企业吸纳大龄劳动者。同时,支持企业建立以能力为核心的评估体系,开发适合不同年龄段的工作岗位。针对大龄求职者的技能提升需求,可扩大职业培训覆盖面,提高培训补贴标准,帮助他们适应产业转型升级。
观念更新,打破“年轻即优势”的群体偏见。媒体应大力宣传各年龄段劳动者的独特价值,系统构建年龄友好型话语体系。劳动者则要树立终身学习理念,主动适应市场需求。在专业领域深耕细作的同时,适当拓展跨界能力。面对年龄歧视,既要善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也应保持积极进取心态,将职场阅历转化为解决复杂问题的独特优势。
“35岁门槛”并非牢不可破。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和延迟退休政策的推进,未来劳动力市场必然要向全龄友好型转变。真正的职场,不该是“青春竞技场”,而应是“能力试炼场”。无论25岁还是35岁,只要有能力、有干劲,都应获得公平的机会。只有当社会不再以年龄论英雄,我们的人才市场才能真正释放出活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焦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