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台海网
台海网6月4日讯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近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浙金罚决字〔2024〕51号)显示,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浙江金融监管局对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罚款80万元;叶咏蓁(时任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副总经理)警告并罚款16万元。
(台海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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