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验收通常涉及以下部门:
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实施。
2.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监督。
3. 环保局:负责环境验收。
4. 消防局:负责消防验收。
5. 气象局:负责防雷验收。
6. 墙改办:负责节能验收。
7. 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参与验收工作。
8.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参与验收工作。
9. 银行、物资、劳动、统计等部门:组成验收委员会或验收组。
10. 其他相关部门,如房管、交通、工信、土地、公安等,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参与联合验收。
验收的目的是全面考核建设或技术改造的成果,检验设计和工程质量,并确保工程符合规定的建筑质量标准和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