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更改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本原件。
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是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还需提供民事调解书或已生效的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携带上述材料,前往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人口管理服务中心或派出所提出变更申请。
在一些地区,也可以通过当地的政务服务网进行线上申请,但可能仍需要线下提交纸质材料进行审核。
派出所民警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真实、完整、有效。
审核通过后,工作人员会按照申请人的要求,对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进行变更,并重新打印新的户口簿。
更改完成后,领取新的户口本。
需要注意的是,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并非即时更新,婚姻状况以民政局的登记和发放的结婚证为准。此外,如果本人无法亲自前往办理,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但需要提交本人签名的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