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算缴费年限是指 将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按照一定政策视同或折算为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具体来说,1991年底前参保人员从事井下、高温、低温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依照国家规定折算的连续工龄可以称为折算缴费年限。此外,对于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如有毒有害工种,其工作年限也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折算为缴费年限。
折算缴费年限的计算方法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例如,某些地区规定从事井下、高温等特殊工种满一定年限后,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折算为缴费年限,如每满一年特殊工种工作年限可折算为0.2年或0.3年等缴费年限。另外,从事高空、高温等特殊工种满一定年限后,也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折算为缴费年限,具体折算比例和年限可能因地区而异。
需要注意的是,折算缴费年限的申请和审核通常有严格的程序和要求,用人单位应按照规定为符合条件的职工办理相关手续,职工自身也应了解自身的特殊工种工作经历,并积极配合用人单位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