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破产时,员工的工龄计算通常遵循以下原则:
员工的工龄一般从入职公司开始计算,直到公司破产宣告之日为止。如果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有中断,例如因离职等原因,那么在重新入职后,前后的工作时间应连续计算为工龄。需要注意的是,中断期间未实际提供劳动的时间,一般不计算在工龄内。
如果公司在破产清算过程中进行了重组或合并,员工的工龄应连续计算。即从员工最初在该公司工作开始,到破产清算结束,期间的工作时间都应作为工龄。此外,如果员工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而重新与新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其在原单位的工作年限应合并计算为新单位的工作年限。
对于因公司原因导致员工待岗等情况,在待岗期间若公司未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待岗时间通常也应计算为工龄。如果员工在公司破产前因法定事由(如患病、非因工负伤等)停止工作,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工龄不应间断计算。医疗期结束后,继续在公司工作的,之前的工龄与后续工作年限合并计算。
在公司破产时,员工的经济补偿按照法律规定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计算经济补偿所依据的工作年限就是工龄。
在公司破产时,职工的工资、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等,都应优先清偿。
综上所述,公司破产时员工的工龄计算主要依据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并考虑中断、合并、特殊情况等因素。在计算经济补偿时,工龄是一个重要的依据。员工应了解自己的权益,并在必要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