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以下情况需要申请换证:
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需要换发新证。
驾驶证记载的驾驶人信息发生变更,如姓名、证件号、住址等。
驾驶证损毁无法辨认。
驾驶人户籍迁出原车辆管理所管辖区的,向迁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驾驶人在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管辖区以外居住的,可向居住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原准驾车型条件,但符合其他准驾车型条件的,可申请降低准驾车型。
驾驶证到期、转入、超龄降级或因交通违法被降级等。
换证时,需要携带身份证明、原驾驶证、身体条件证明等相关材料,并按照当地车辆管理所的要求进行申请。
请根据您的具体情况选择相应的换证情形,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