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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儿享受哪些福利政策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1-13 08:29:11    

孤儿应当享受以下政策:

基本生活保障

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为每人每月1080元,集中供养孤儿为每人每月1470元。

年满18周岁后仍在校就读的孤儿,可继续享受基本生活保障至学业结束。

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照孤儿基本生活标准落实政策。

教育补助

为孤儿提供免费或优惠的教育,包括学费补助、书本费补助、奖学金等。

-年满18周岁但仍在接受教育的孤儿,如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读的孤儿,以及正在服义务兵役的孤儿,可以继续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医疗保障

将孤儿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乡医疗救助等制度覆盖范围,适当提高救助水平。

将符合规定的残疾孤儿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稳步提高待遇水平。

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和社会慈善组织可为孤儿投保意外伤害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等商业健康保险或补充保险。

就业支持

为孤儿提供就业指导和培训,帮助他们找到稳定的工作并获得职业发展机会。

其他福利

住房补贴、交通补贴、心理咨询等。

拓展安置渠道,妥善安置孤儿,包括亲属抚养、家庭寄养、机构养育、依法收养等方式。

保障孤儿的受教育权,确保完成义务阶段的教育。

相关人身安全保障,如对收到暴力伤害的孤儿,可以向当地的民政部门或公安机关寻求帮助。

这些政策旨在全方位地保障孤儿的权益和福利,帮助他们更好地成长和发展。建议关注当地民政部门或政府发布的相关文件,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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