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意外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结案:
交通事故当事人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依法组织调解,在告知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及听取各方意见后,确定赔偿份额及履行期限。
如果能够达成一致,签订书面的调解协议,并由交警部门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
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事故发生后协商,达成相应的赔偿协议,并签订赔偿协议。
赔偿协议应详细列明赔偿的金额、方式、时间等关键信息,确保双方权益得到保障。
签订协议后,双方需按照协议内容进行理赔,包括车辆维修、医疗费用支付、误工费等各项费用的赔付。
理赔完成后,双方到交警部门办理结案手续。
如果调解未能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后不履行,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调解未成功的,应当填写《调解终结书》,送交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可在法定时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经过多次调解仍无法达成协议,受损方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对赔偿问题进行判决。
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后,会依法进行审理,并根据事故责任认定、双方提供的证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作出公正的判决。
判决作出后,双方需按照判决内容进行赔偿,此时,案件才算真正得到了法律意义上的解决。
建议
尽量通过调解解决:调解是一种高效且经济的解决方式,可以在短时间内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赔偿协议。
保留证据:在调解或诉讼过程中,务必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包括交通事故认定书、医疗记录、费用单据等,以便在需要时能够提供有力的支持。
咨询专业律师:如果调解或诉讼过程中遇到困难,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