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首的减刑幅度主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及相关司法解释来确定。具体减刑情况如下:
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
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自首情节减轻比例根据基准刑折合的刑期,一般不应超过四年,但依法免除处罚的除外。
综合以上信息,自首的减刑幅度主要取决于犯罪的具体情况,包括是否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是否有其他从轻情节等。一般情况下,自首可以使得基准刑减少30%至40%,对于犯罪较轻的,减刑幅度可以更高,甚至免除处罚。
建议在具体案件中,结合案件的具体事实和法律规定,综合考虑自首情节的各个因素,以确定最终的减刑幅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