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小孩所需的工资比例主要 取决于多个因素,包括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对于无固定收入的情况,抚养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此外,如果存在特殊情况,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残疾,抚养费的数额可以适当增加。
因此,养小孩所需的工资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数额,而是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的。建议父母在协商抚养费时,充分考虑子女的实际需要和当地的生活水平,以确保子女得到足够的照顾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