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收到工资后,如果对工资有异议,应在 工资到账之日起后五个工作日内到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门核对咨询,并且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内容。财务部和人力资源部门核对后给予回复。如果对单位答复不服的,可以在一年内向劳动仲裁机构提起劳动仲裁。
因此,建议员工在收到工资后尽快核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以便及时解决工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