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失业保险的计算主要包括失业保险金的计算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的计算。以下是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步骤:
计算公式: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总数 = 所在地类区失业保险金标准 × 领取的月份数。
失业保险金标准的计算:
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根据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确定。
第13个月至第24个月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第1个月至第12个月领取标准的80%。
失业保险金标准应低于本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高于本市当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6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9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12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不满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18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24个月。
单位:按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
个人:按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由单位按照工资总额的2%缴纳。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与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有关,且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以上信息提供了计算社保失业保险的详细步骤和注意事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