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的特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宪法是制定法律、法规的依据,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都必须以宪法为依据。
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都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宪法的形式特征包括其根本大法的地位,内容最重要、效率最高、程序最严格。宪法文本是封闭的,只规定最重要、最根本的问题。
宪法的实质特征包括分权保民,即国家权力的分配和保护公民的权利。
宪法体现了国民的意志,是公民与国家的契约,在国家法律体系中拥有最高地位。
宪法反映了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如民主、共和等。
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宪法体现了国家的基础立法原则,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和前提。
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需要经过特别的程序,如制宪会议、全民公决等。
这些特点共同构成了宪法的独特性和重要性,使其成为国家的根本大法,指导和规范国家和社会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