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款的利息计算主要依据双方约定及法律规定,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有约定:按双方约定的利率计算,但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
无约定:视为没有利息。
有借期内利息:按借期内利率计算。
无借期内利息:按一年期LPR计算。
利息、违约金及其他费用之和不得超过4倍一年期LPR,超过部分不予支持。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示例计算
借款本金:10000元
借款时间:2024年1月1日
起诉时间:2024年8月1日
利息计算:
借期内利息:0元(没有约定利息)
逾期利息:10000元 * 3.35% / 365 * 30天 = 27.53元
诉讼请求中利息部分的表述:逾期利息27.53元(以10000元为基数,按2024年7月一年期LPR 3.35%利率,从2024年7月1日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暂计至2024年8月1日)
借款本金:10000元
借款时间:2024年1月1日
约定利息:月息1%
还款期限:2024年7月1日
利息计算:
借期内利息:10000元 * 1% * 6个月 = 600元
逾期利息:10000元 * 1% = 100元
诉讼请求中利息部分的表述:利息600元(以10000元为基数,月利率1%,从2024年1月1日计算至2024年7月1日)
建议
在实际诉讼中,建议明确约定利息的计算方式和标准,并在起诉状中详细列明利息的计算依据和方法,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注意遵守国家有关利率的规定,避免高利放贷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