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申请在特定条件下可以撤回。以下是撤回商标转让申请的相关步骤和注意事项:
撤回商标转让申请步骤:
商标转让人和受让人必须达成一致,同意撤回商标转让申请。
双方需共同向商标局提交书面申请,并签订撤回申请表。
通常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商标转让申请书
双方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营业执照等)
如委托代理机构办理,则需要准备《商标代理委托书》
商标局在收到撤回申请后,会进行审查,并在确认撤回意愿后,对转让申请不予核准。
注意事项:
撤回时机:商标转让申请在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或裁定之前可以撤回。
撤回条件:如果商标评审委员会已做出决定或裁定,则通常无法撤回。
办理时间:从提交材料至商标局办理完成大约需要2个月的时间。
法律效力:撤回成功后,商标转让审查评审程序将立即结束,且申请人不能再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提出评审申请。
办理途径:
可以选择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或者直接到商标局的商标注册大厅办理。
请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办理方式,并确保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准备相应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