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经济是指国外投资者和港澳台投资者根据我国有关涉外经济的法律、法规,以合资、合作或独资的形式在大陆境内开办企业而形成的一种经济类型。具体包括以下几种形式:
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依照中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按照各自的出资比例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企业。
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依照中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通过合作经营企业合同约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的企业。合作方式灵活,外方可以是个人,中方可以是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但不包括个人。
指外国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依照中国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外资企业不包括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
是指外国股东同中国股东依照我国法律,在我国境内设立的中外股东共同持股的股份公司。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公司股份必须占公司的注册资本的25%以上。
发展外资经济有利于引进先进技术和资金,学习国外企业的管理经验,扩大就业,扩大出口,增加财政收入。外资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经济的发展具有不可缺少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