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票送达的时间主要取决于法院的立案速度、送达方式以及被告是否配合接收等因素。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并通知其提出答辩状。这意味着,从女方提交诉状到男方收到传票,理论上最快可能仅需数日时间。
然而,实际操作中,由于地域差异、送达方式(如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的不同,以及被告是否配合接收等因素,这个时间可能会有所延长。例如,如果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则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因此,传票双方收到传票的时间有以下几种可能:
如果法院采用直接送达方式,且被告配合接收,可能在立案后数日内收到传票。
如果法院采用邮寄送达方式,由于邮政效率的原因,可能在立案后10天到一个月内收到传票。
如果法院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则需在公告期结束后60天视为送达,即可能需要等待2个月左右的时间。
综上所述,传票双方收到传票的时间取决于具体情况,最快可能数日,最慢可能需要公告送达60天。建议当事人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法院的通知,以便按时参加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