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他项权抵押的流程如下:
携带申请书、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到房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
提交抵押合同及主合同。
提供查档结果证明、抵押合同及被担保的主合同(若办理变更抵押登记)。
抵押当事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一份,委托书须有委托事项、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及单位公章)。
房地产估价结果证明或双方价值认定书。
以房改私产抵押的须提交抵押人婚姻有效证明并夫妻双方到场。
前往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填写抵押登记申请表,并提交所有准备好的材料。
工作人员会对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核,如发现问题或材料缺失,会及时告知申请人补充或修正。
审核材料无误后,申请人需按照当地规定缴纳相应的抵押登记费用。费用标准一般根据抵押房屋的价值或面积等因素确定。
银行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借款合同公证书到产权处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抵押人填写完申请表后,应到借款银行去盖章,在银行同意盖章后,银行会把抵押合同和借款合同给抵押人。
抵押人带上已盖章的申请书、相关合同、房屋价值评估报告、抵押人婚姻证明、身份证明、房屋产权证、国土资源使用权证等资料到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抵押登记。
房屋产权登记机关会对抵押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向抵押人发放他项权证。
抵押人去领到他项权证后,交给放款银行,就可以等银行放款。
在终止抵押关系时,抵押当事人应当在终止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资料到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抵押登记手续:
《房屋他项权证》。
变更抵押合同或协议(若办理变更登记)。
抵押当事人身份证明(核对原件,收复印件一份)。
建议:
在办理房产他项权抵押时,务必确保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通过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