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察是一种 带有强制性质的监督,它涉及国家与行政管理部门之间、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安全监察包括行政许可、安全检查等一系列措施或行政手段,旨在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卫生的规范、标准。
具体来说,安全监察的任务包括:
1. 对新建工程、新制造设备、产品、在用特种设备、特种危害作业场所及特殊人员的监察。
2. 对特种设备的生产单位、管理单位、使用单位、维修单位及检验检测机构的监察。
3. 组织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全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通过这些措施,安全监察旨在确保各类活动和设备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