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工伤赔偿标准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地方政策,具体赔偿项目及标准如下:
相当于全国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
相当于统筹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六倍。
根据职工的实际工资总额作为计发依据,向其遗属提供相应的抚养亲属抚恤金。
包括住院期间的补助费、急诊急救及必要的交通费用等。
工伤职工在治疗期间所需的住宿费用及康复治疗所需的辅助器具费用。
工伤职工因工受伤不能正常上班期间,会按照正常工资标准发放工资补偿。
根据伤残等级,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具体标准如下:
一级伤残:2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伤残:25个月的本人工资
三级伤残:23个月的本人工资
四级伤残: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级伤残:本人工资的90%
二级伤残:本人工资的85%
三级伤残:本人工资的80%
四级伤残:本人工资的75%。
根据伤残等级及需要护理的程度,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具体标准根据伤残等级和相关政策确定,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可以享受这些待遇。
这些赔偿标准旨在保障工伤职工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减轻因工伤带来的经济负担。具体的赔偿金额和程序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工伤保险机构或法律专业人士获取详细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