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是指法院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对纠纷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的活动。具体来说,法院审理包括以下几个阶段: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后,进行立案,并向当事人发送起诉状副本和应诉通知书,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
当事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答辩状,法院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当事人可以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法院会进行审查。
在审理过程中,法院可以尝试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开庭审理是在法院审判庭上,按照法律程序和规定,对诉讼案件进行公开审理的过程。
开庭审理包括召开庭前会议,庭前会议主要是就案件的争议焦点、证据、调查取证等事项进行沟通和协商,为开庭审理做好准备。
在庭审过程中,审判长会查明当事人是否到庭,宣布案由,并进行证据调查、法律适用等活动,最终作出裁判。
审理是裁判的前提和基础,裁判是审理的目的和结果。
法院依据认定的证据、查明的案件事实和有关法律,对案件的实体和程序问题作出处理结论。
对于上诉案件,如果事实清楚,法院可以实行书面审理,即只审查原审上报的案卷材料,不需要诉讼参加人出席法庭,直接作出判决或裁定。
总结:
法院审理是一个严谨、有序的过程,旨在确保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到保障,并通过法定程序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的审理和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