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是指 国家权力机关、党政机关、司法、参政议事、军队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政部门登记的民间组织,居民委员会或村委会等机构的法定名称章和冠以法定名称的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业务专用章。
公章代表单位,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
公章的种类包括:
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代表法人主体,对外行使权利。
主要用于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
用于企业处理财务事务所使用的印章。
用于单位开具发票时使用的印章。
用于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文件,代表公司最高权力。
使用公章必须严格遵守领导批准制度,每次使用单位公章都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批准同意。若单位法定代表人外出或因其他重要任务不能批准使用,也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副职等合适人员批准使用。具体经管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单位公章办理任何事情。
中国对公章的管理有健全的司法管理体系,任何私刻都是违法犯罪的。对于脱离法定主体行为虚构私自刻制的印章,按伪造行为主体的犯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