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回证的寄回时间主要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和八十五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如果出现无法送达的情况,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延长时限。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送达诉讼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
综上所述,一般情况下,送达回证应在收到后5天内寄回法院。如果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寄回,应及时与法院联系并说明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