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以下情形下的工程建设不需要进行招标:
1. 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
2. 施工主要技术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3. 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
4. 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5. 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并且其他人承担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这些规定确保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工程建设项目可以不通过招标程序进行,以适应项目的特殊需求或保护国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