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死亡手续的办理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家属应立即向去世者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告死亡,并提供相关证件和信息。
公安机关会根据提供的信息审核并出具死亡证明。正常死亡的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医学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的由区、县以上公安、司法部门出具死亡证明。
家属持死亡证明书到驻地派出所注销户口。如果是暂住地死亡,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会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和注销户口。
家属需要联系当地的殡仪馆或殡葬服务站,提供死者的详细信息,预定服务项目和服务时间。
按照预定时间,家属持死亡证明在指定地点等候灵车接运遗体。
遗体运送到殡仪馆后,进行整容、告别、火化等程序,并选购骨灰盒、领取火化证明。
按选定方式安放骨灰,并领取骨灰存放证。此后,家属需持此证明来公墓祭扫。
若因特殊原因需要将遗体运回原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经当地民政部门批准。
在当地殡仪馆进行防腐、消毒等处理。
由当地卫检部门出具《移运证》。
由当地殡仪馆承办遗体运送业务。
建议
家属在办理异地死亡手续时,应提前了解并遵守当地的相关法律法规,以确保流程顺利进行。
保持与相关部门的沟通,确保所有手续和文件都能及时准确办理。